曲阳县2012年一中招聘教师方案
2011年11月30日 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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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的通知中发(2010)12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教师28名。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曲阳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霍 磊(政府常务副县长)
常务副组长:杨亚勋(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武金山(县教育局党委副书记、体育局局长)
王亚儒(县纪检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葛建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王宝龙(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编办主任)
王玉龙(县财政局局长)
成 员:张卫江(县纪检委执法室主任)
高庆茹(县财政局副局长)
商成勇(县人事局干部股股长)
陈会龙(县编办事业科科长)
王任坡(县教育局人事股股长)
闫庆欣(一中副校长现主持一中工作)
葛少渊(县教育局教研室主任)
刘登学(县教育局人事股副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局)
办公室主任:武金山(兼)
成 员: 王任坡 闫庆欣 葛少渊
刘登学 杨永恩 许现儒
二、招聘方法
由县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根据招聘专业的任职条件及要求,采取笔试、听课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在应聘人员较少的情况下,也可以直接听课。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全国范围内全日制师范类应往届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非师范类本科一批以上学历毕业生,须持有教师资格证。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教育事业;
3、符合招聘专业所需的专业、学历或技能条件;
4、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
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条件:
受到党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审查的、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四、招聘专业及名额
我县共计招聘高中教师28名,其中语文教师3名,数学教师5名,化学教师3,物理教师1,生物教师4,历史教师5,政治教师5,心理教师1,微机教师1名。
五、招聘程序
招聘采取报名、笔试、听课、考核、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曲阳县第一高级中学
河北师大人才招聘会场
(二)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内容为所教学科的高中段专业知识。
(三)听课
按照各招聘学科名额,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确定参加听课人员名单,确定听课人员名额可根据报名人员多少而定。听课主要对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教学内容的传授、组织教学情况、教态、举止仪表等方面进行测试。听课由相关专业人员构成。每个应聘者限时15分钟。按照听课成绩从高到低排列,如果发现业务素质很好的教师,可由在场的招聘小组商量一致后,签订聘用协议。
(四)考核
1、确定拟考核人员名单
2、考核
考核由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进行。考核内容:查阅学生档案、听取学校及工作、实习单位意见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水平、管理能力、工作实绩及遵纪守法等情况。
(五)聘用
考核合格后,由一中同拟聘人员签定就业协议书,并办理相关手续。公开招聘人员,自签定就业协议书之日起,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协议。
六、待遇
正式聘用后,纳入中小学教师编制,其工资发放纳入当地财政统发范围,享受当地教师同等待遇。
七、监督检查
(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如与应聘人员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要主动提出回避。
(二)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要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严肃招聘纪律。对下列有违反本规定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违反本方案的其他情形的。
(四)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在本次招聘中违反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五)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举报电话:4227826
二0一一年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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