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刊赔偿制度

2025年04月22日 10:15
来源:曲阳一中

 书刊赔偿制度

一、师生对所借书刊必须爱护,不得批注、涂画、折角、污损或遗失等。
二、凡遗失图书、期刊,应购买同版书刊赔偿,不能赔偿同版书刊的,可参照下述原则予以赔偿:
1.出版时间在十年以内的按定价或加倍赔偿;
2.出版时间在十年以上的图书,按原价X倍及以上赔偿;
3.珍善本书或绝版书,按原价X倍及以上赔偿。
4.允许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到图书馆进行固定时长的义务服务代偿。
三、凡损坏图书、报刊,按损坏程度分别处理:
1.书刊损坏程度轻,不影响内容完整的,按原书刊定价X%赔偿;损坏书刊封面、封底等,赔偿装订费用;
2.损坏程度严重或影响内容完整的,应赔偿同版书刊;不能赔偿同版书刊时,应按本制度第二条规定赔偿。
四、师生借书时如发现图书有破损、缺页等情况,应当场向管理人员提出,否则由借书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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